教学办是我院的教学管理部门,负责全院所有研究生的招生、培养、毕业等相关事务。具体工作职责包括:一、组织研究生的招生宣传、招生考试,力争吸引优质生源,保证各个招生环节的工作有序进行,保证招生考试公平公正。二、组织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。教师方面,组织修订培养方案,安排课程,管理课堂秩序和成绩评定等;学生方面,组织选导师、选课,规范课堂秩序,督促及时完成学习任务等。三、组织管理研究生学位的相关事务,如开题报告、中期考核、论文抽检、预答辩、答辩等。
教学办还会在常规的研究生教学服务之外,积极创造各种机会以提升研究生同学的学习兴趣和学术能力,比如长期坚持举办的“艺术与社会经典文献”读书会,吸引了校内外艺术学爱好者的广泛参与,为提高研究生的学术素养提供了良好的平台,目前已成为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品牌之一。
主 任
王韶华(兼任)
秘 书
孙乃琨
电话:(010) 65783707